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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關于申報2009年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的通知

創建時間:  2009/12/16  張紅   浏覽次數:   

根據上海市教委的通知,2009年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報和立項工作已啟動,我校2009年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數為100個。為盡快落實此項工作,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學生進行申報。
一、項目推薦範圍及推薦名額
1、項目推薦範圍
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提出,學生自主選題,并有"好的想法"、"好的做法"的項目。
2、項目推薦名額
綜合考慮各學院以往的申報情況、原有基礎、學科差異等因素,以及本次上海市級項目的申報要求,學校将各學院(系)的具體推薦名額分配如下:
序号
學院
推薦名額
 
序号
學院
推薦名額
1
理學院
14
 
12
美術學院
2
2
文學院
2
 
13
影視學院
10
3
外國語學院
2
 
14
土木系
3
4
經濟學院
2
 
15
自強學院
3
5
法學院
2
 
16
悉尼工商學院
2
6
通信學院
14
 
17
數碼學院
4
7
計算機學院
5
 
18
中歐學院
3
8
機自學院
15
 
19
圖情檔案系
1
9
材料學院
15
 
20
管理學院
2
10
環化學院
9
 
21
公共管理系
1
11
生科學院
9
 
 
 
 
3、所有學院推薦項目,均須項目組提出申請,學校将對學院推薦的項目進行評審。
二、項目申報
1、申報人資格
①我校正式注冊,且距離畢業時間不少于一年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畢業班學生可作為成員參加,但一般不作為項目負責人)
②申報項目的學生應具備較強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意識,對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有濃厚興趣,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創新實踐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③已獲得項目資助且未結題的學生不得申報。
2、申報要求
①申請立項的項目應遵從興趣驅動、自主實踐、努力在項目實踐過程中鍛煉創新思維、創新能力的原則;
②申請立項的項目,應由學生自主選題、自組團隊,自主實施,自主聘請指導教師;
③學校鼓勵學生跨學科、跨院系組建團隊,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
④項目組成員以1~3年級學生為主。
3、申報方式
①學生可以個人或組建團隊申請立項,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
②申請立項的項目,需按要求填寫《上海大學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立項申請表》(附件1),其中包括:調研基礎、項目背景、目标、設想、實施方案、經費的預算及使用、預期成果及形式等内容;
③新立項目需遞交《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④已立項或已在進行中的項目需遞交《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4、評審推薦
①學院對項目的評審遴選工作必須遵從"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②學院上報的所有項目均按照學院評審結果排序,并填寫《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項目推薦表》。
三、申報日期
本次創新項目申報的時間安排如下:
1、學生填寫的申報材料于20091229(星期二)1600前提交所在學院,包括:
2、學院申報時間:
201017(星期四)160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教務處實踐科(包括電子版、書面版):
《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項目推薦表》(學院填寫);
《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立項申請書》;
《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或《項目實施情況報告》。
3學校答辯評審時間初步定為2010112,具體答辯安排将在18另行通知。
4立項項目将在教務處網站公布。
四、聯系電話:66133381,聯系人:徐佳,E-mailxu_jianing@shu.edu.cn
上海大學教務處
20091214
附件:1. 上海大學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立項申請書(項目負責人填寫)
2. 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項目推薦表(學院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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