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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号)、《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本市2023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滬教考院社考〔2023〕8号)、《上海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志願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我院調劑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中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實施。 二、組織和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統一領導與管理,負責本院調劑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的制定和具體實施,并對結果負責。 三、信息公開 學院調劑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相關文件精神要求,根據“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進行。 學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在學院網站、學校研招網站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公布。
四、調劑工作要求 1. 接收調劑專業 我院2023年拟招收調劑專業及名額信息如下:
備注:各專業拟接收調劑人數根據複試情況可能會有微調。 2.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不低于相關專業複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内。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和英語一、英語二原則上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 (5)我院與部分中科院長三角地區科研院所開展聯合培養項目,被該項目錄取的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進入相關專業,該項目不接受其他考生調劑,請未參加該項目的考生不要填報,以免耽誤考生調劑到其它院校。 3.調劑工作流程: 我院接收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校調劑考生)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最少12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由學校設定,最長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後,如學院未明确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它志願。 學院根據實際複試錄取情況,及時向研究生院提交調劑申請報告,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五、調劑複試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複試以線下複試方式進行,具體調劑複試安排及要求以複試通知為準。 1.具體調劑複試安排待學院确定後,提前向調劑考生公布。 2.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組織進行。調劑生的資格審查材料通過郵件發送。 生化化工、食品科學專業調劑生材料發送至郵箱:shuwyr@163.com 生物與醫藥專業調劑生材料發送至郵箱:yangyt16@qq.com 郵件主題為:調劑生資格審查材料; 資格審查材料以郵件附件形式發送,附件為一個壓縮包,壓縮包以“考生姓名+拟調劑的專業”命名。 3. 調劑複試内容及要求。調劑複試内容及要求同本院一志願報考考生,詳見《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方案》。 4.學院按照本單位招生計劃、調劑複試錄取規則、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0%+複試成績×50%)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确定拟錄取名單。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兩門課程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調劑複試結束後,學院将及時通知考生複試結果,并做好未通過複試考生的解釋工作。 7. 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别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調劑錄取 調劑錄取工作必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進行,否則無效。拟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收費 上海大學各專業收費标準,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信息查詢欄下的收費公示。 八、監督和複議 調劑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學院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上海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調劑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為及時處理複試中出現的争議,在公布相關信息時,要保證考生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當參加調劑複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監督及申訴電話:021-66137940 申訴和舉報郵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九、其它 1.我院、我校網站及通過研招網信息平台、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本辦法由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3. 我院第一批調劑考生拟定于4月6日下午發送複試通知、複試時間4月8日;本年度複試均采取線下形式,含相應複試科目的筆試及專業面試,有意向調劑至我院的考生可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2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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