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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校《2014-2015學年上海大學校長獎學金評審相關事項通知》的精神,為表彰大學期間在學習、工作、社會實踐等各方面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制定了生命學院《2015年校長獎學金學院候選人推薦辦法》,現将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表彰的對象為2014-2015學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讀的本科生。
二、評選委員會
成立我院校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如下:
組 長:沈忠明
副 組 長:鄧志瑞、宋紅生
組 員:宋任濤、陳沁、任萍萍、陸晨、王偉、肖俊傑、袁曉君
執行負責人:陸晨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積極參加學院集體活動,并能起積極帶頭作用;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各項校紀校規,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4、學習成績要求:在本年度專業排名前10%,沒有不及格課程,通過英語四級;
5、同時至少應具備以下條件中的二款:
a、當年度在學院團委學生會或班級擔任主要學生幹部,表現突出;當年度被評為校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由學校認定相當此級别的榮譽稱号;
b、當年度在校級及以上的各類學科競賽、科技創新比賽、創業大賽等比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當年度在公開發行的報紙、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或在學術會議上交流學術論文或申請發明專利并實際獲得發明專利申請号;當年度參加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或聯合大作業項目,擔任負責人;當年度在在學院大學生創新論壇中獲"生科創新之星"或"生科創新團隊"獲得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的主要成員;
c、當年度在學校組織的各類志願者活動或義工活動中表現突出;或當年度積極參與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者招募等愛心奉獻活動;
d、當年度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如精神文明建設、科技發明、校園文化、社會實踐等),獲得校以上(含校級)有關組織表彰,為學校赢得榮譽;
e、學校認定其他先進事迹需要獎勵者,在實踐"自強不息"校訓方面有突出表現者。
四、時間節點
11月27日至12月3日 學院制定《2015年校長獎學金學院候選人推薦辦法》并上報學校。
12月4日—12月6日 學院公布《2015年校長獎學金學院候選人推薦辦法》。
12月7日—12月10日 學生登陸學工辦成就系統-成就操作-特殊獎學金申請,同時填寫《上海大學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将申請表及相關獲獎情況證書的複印件遞交學院802辦公室(注意:系統申報與書面表格填寫内容必須一緻)。
12月11日-12月16日 學院評審委員會依據學院候選人的推薦辦法,産生推薦名單并學院範圍内公示。
12月17日 由學院上報學校。
12月底 學校組織專家評審、并進行全校公示
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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