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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學校《關于開展2014—2015學年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學生先進集體評選活動的通知》的精神,為表彰過去一學年在學習、工作、社會實踐等各方面湧現出來的優秀個人和學生集體,進一步激發全校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我院将2014-2015學年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學生先進集體和生命科學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以下簡稱"優生優幹"評選)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表彰的對象為2014-2015學年在我院全日制就讀的學生和學生集體。
二、評選委員會
成立我院"優幹優生"評審委員,名單如下:
組 長:沈忠明
組 員:鄧志瑞、宋紅生、陳沁、任萍萍、陸晨、朱紅豔、王偉、肖俊傑、袁曉君、高娟、牛莉莉、張娟、黃俊毅、王雪梅
執行負責人:任萍萍、陸晨
三、評選标準
(一)、上海大學優秀學生
1、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規校紀,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主動關心集體和同學,并能在同學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2、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及班級的各項集體活動;
3、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和志願者活動,有奉獻精神和較強的責任感及實踐能力,并有突出貢獻;
4、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并獲當年度獎學金;
5、所在寝室衛生檢查平均成績在良好以上;
6、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積極參與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或聯合大作業等學術創新活動。
(二)、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幹部
1、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德才兼備,品學兼優,獲得當年度獎學金(無不及格科目);
2、所在寝室衛生檢查平均成績在良好以上;
3、主動承擔學校、學院及班級的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學校、學院及班級的各項活動,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
4、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績,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切實起到骨幹和帶頭作用。
(三)、上海大學學生先進集體
1、有政治堅定、團結協作的集體領導核心;
2、有積極上進、朝氣蓬勃、團結一緻、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
3、學術氣氛濃厚,有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4、積極開展素質拓展計劃及團支部生活,能夠呈現出良好的整體素質,積極參加主題團日活動優先考慮。
(四)、生命科學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1、未評選為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申請人即可參評生命科學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經評選委員會審核後,表現優秀者被評選為院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2、2014級學生僅參評生命科學學院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成績方面須滿足大一挂科至多一門,秋季學期無挂科;
3、其他要求同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标準相同。
四、名額分配及操作辦法
1、校級優秀個人及學生先進集體的名額由校團委指定,為上海大學優秀學生10人、優秀學生幹部2人,先進集體1人,其中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由學院團委直接推薦,優秀學生由學生個人自薦,但都需參加評選答辯會,經評選委員會審核,先進集體候選學生集體由學院團委直接推薦,不需參加評選答辯會;
2、院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自願申請學生個人自薦,需參加評選答辯會,經評選委員會審核,獲評比例不超過本科生人數的5%,優秀學生幹部比例不超過3%。
五、時間節點
11月4日 校團委下發2015年評優通知;
11月4日-11月16日 組成學院"優幹優生"評審委員會,制定符合學院實際的評選細則,對相關選拔标準、選拔程序及實施細則等予以公示,并報校團委備案;
11月16日 學院發布2015年"優幹優生"評選實施辦法;
11月16日-11月30日 學院團委推薦,學生自薦,填寫申請表
12月1日-12月4日 學院評選委員會進行公開評選答辯會,評選出所有候選人以及候選學生集體;
12月4日-12月8日 在學院以及網站上公示三天,并整理各類上報材料;
12月9日 向校團委上報各類評選名單及完整材料。
六、材料上報
1、各類申報登記表。一式二份,須用水筆規範填寫或打印。(院級與校級同用一份登記表,見附件1)
2、個人和集體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數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稱寫,并附上各類獲獎證明。與上述材料一并交于生命科學學院大樓802學生工作辦公室輔導員處。
3、電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須發送電子版給到各年級輔導員,标題注明:2015年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申請+年級+姓名。
聯系人:陸 晨 66134207
趙喆超 13641969831
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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