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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2—2013學年上海大學共青團
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表彰過去一學年在學習、工作、社會實踐等各方面湧現出來的優秀個人和集體,進一步激發全校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共青團上海大學委員會決定在全校開展2012-2013學年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集體的評選表彰活動。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評選、表彰的對象為2013年7月前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巴士學院就讀的學生和學生集體。
二、評選标準
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投身社會實踐和志願者活動,有突出貢獻;成績優秀,獲得當年度獎學金;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
上海大學優秀學生幹部: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德才兼備,品學兼優,一般應該獲得當年度獎學金(無不及格科目);主動承擔社會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校院的各項活動,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績,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切實起到骨幹和帶頭作用。
上海大學先進集體的标準是:有政治堅定、團結協作的集體領導核心;有積極上進、朝氣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有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積極開展素質拓展計劃,能夠呈現出良好的整體素質。評選範圍包括學生班級、生活園區樓宇等集體,學生社團不在評選範圍。
三、名額分配及操作辦法
1、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校級優秀個人的總名額由校團委根據我校學生總人數按比例核定,各院系、研究生及校部按分配好的名額進行推薦評選。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其中,由錢偉長學院升入其他學院三年級的學生仍由錢偉長學院評選。
2、校級先進集體
校級先進集體比例為在校學生集體總數的3%,由院系評審委員會評選後上報校團委。
四、時間節點
10月23日 校團委下發2013年評優通知;
10月24日—11月3日 生命學院組成學院評審委員會,傳達評優通知的相關精神,公布評選标準,組織基層團組織民主推薦;
11月4日—11月17日 生命學院評審委員會進行公開評審,評選出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和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在本院系内公示三天,并整理各類上報材料;
11月21日 生命學院上報各類評優名單及完整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評選務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各類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候選人應由基層班團組織通過民主程序産生,候選人和候選集體名單必須經院系評審委員會評審後,在學院内張榜公示三天,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2、學院應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本次評選工作。
六、材料上報
1、各類申報登記表。一式二份,須用水筆規範填寫或打印,登記表中基層意見欄須加蓋院(系)級公章(行政章或黨委章)。
2、個人和集體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數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稱寫,并附上各類獲獎證明。
3、電子版材料。所有材料須發送電子版給各年級輔導員,郵件标題注明:生命學院**級13年優生優幹。
聯系人: 陸晨 66134207
共青團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委員會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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