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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大學《關于做好2014年推薦和接收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就我院201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工作(簡稱"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沈忠明
組員:宋紅生、陳沁、鄧志瑞、宋任濤、朱正芳、蘇潔、陳皇
執行負責人:推薦階段:宋紅生
複試階段:陳 沁
二、推薦原則
1、堅持"全面衡量,擇優推薦,全面考核,科學評價"的原則。
2、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接受學校領導、學院師生的監督。
三、免試推薦名額
1、免試推薦攻讀本院學術型研究生錄取的名額為5名,按1:2比例推薦參加複試名額為10名;另外對外(校外)推薦1名,按1:2的比例推薦(其中第2位次被推薦人作為外推後備人選)。
2、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識産權班、社科學院、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等培養研究生項目,其在我院的招生名額、拟推薦名額由相應學院确定(詳見相關學院通知),但推薦生需獲得我院推薦複試的資格。
四、推薦條件
1、具有高尚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的本院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在學期間品行優良,無任何違反校紀校規記錄及其它嚴重問題。
3、被推薦學生(不允許有不及格科目)按前三學年所有成績平均績點加上項目分(參見下面第4點)後的總績點排序,績點相同時,比較《生物化學》和《微生物學》兩門學科基礎必修課,總成績高者優先。
4、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在三年平均績點上另行加分(項目分):①在市級以上課外科技活動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或在市級競賽項目中獲前三名者,或在生命科學學院大學生創新論壇中獲獎生科創新之星和生科創新團隊者,或獲市優秀學生幹部或市優秀學生稱号者,每項另加績點0.05(可累積計算);主持國家級或市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組組長,另加績點0.08,主持校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組組長,另加績點0.05(在校期間主持多項項目者隻計一項);參與國家級、市級或校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者,加績點0.03(在校期間參與多項隻計一項)②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其第二)或申請發明專利者(指已獲得發明專利申請号者),每篇(項)另加績點0.10(可累積計算),然後再參與績點排序。
5、在文化、體育、藝術方面有特長者(在大學期間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競賽成績優異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
6、大學英語CET-4級考試成績合格(即達到CET-6級報名資格)。
7、面向全校招生的知識産權班、社會科學學院、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等研究生項目的招生條件,按照相應學院要求進行。
五、推薦工作程序
1、輔導員向全體應屆本科畢業生發布學院201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2、學生向輔導員領取推薦表(附件一)提出書面申請。
3、學生填好推薦表,附上成績大表及相關證書(包括已發表的論文、已申請的專利、創新項目合同、獲獎證書複印件等),并請輔導員簽署意見後,彙總于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陳皇老師處),學生遞交材料截止時間:2013年9月26日(周四)下午4:00。
4、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核實申請學生的材料,并依據推薦條件依次排序後确定建議推薦名單。建議推薦生名單(按序排列)将在學院内張榜公示和學院網站上公示。
5、學院推免領導小組在廣泛聽取師生意見的基礎上,确定獲得推薦資格的推免生名單并在學院内張榜公示和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最終結果上報學校教務處研究科
6、列入向外校推免生公示名單的學生,在公示之日起即可與外校聯系,按照外校要求準備材料,相關材料由外推生本人寄送。
六、複試工作程序
1、學院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進行複試,複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科目(滿分100分):《專業英語》。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内容包括英語口語、聽力(30分)和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創新意識、思維邏輯能力等)(70分)兩部分。
(3)複試綜合成績的計算:複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2、複試結束後,學院根據學生複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序(複試當天公布綜合排名結果),并将拟推薦名單和複試情況表上報研招辦,将推薦表填妥交教務處研究科。
3、申請直研本校知識産權班、社會科學學院、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專項計劃等研究生項目的學生,申請者除向本院申請外,須同時分别到相關招生院系報名,學院在10月 8 日15:00之前把學生材料提交至相關學院。學生可同時申請本學院碩士點的推免名額(參與學院排名),如複試同時合格,可由本人在10月17日15:00前作出選擇,空出名額由備選生遞補。
4、外推人選不參加學院組織的複試。外推人選如果未被外單位錄取,則推薦資格失效,不能回校再參加校内推薦。當外推生第一人選未被外單位錄取,第二人選可遞補。
5、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院上報的材料,并确定獲得内推資格學生的拟錄取名單,并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6、拟錄取的推免生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不得再申請考研、出國或就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棄推免資格。否則,将作為不誠信記錄存入該生的個人檔案并函告其被錄用的國内外院校或用人單位。
7、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對2014年所有研究生實行收費。凡被我校拟錄取為2014年推薦免試直升研究生,按國家和上海市主管部門将要出台的相關文件要求實行收費。
8、在推薦選拔過程中,發生争議而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學校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學校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就相應争議作出決定。
七、時間節點
9月18日 公布學院推免工作實施辦法。
9月18日—9月26日 學院組織學生報名,填報推薦表。
9月29日起 學院公示推薦結果。
10月 8 日之前 申請直研外學院學生的材料報送相關學院。
10月9日 拟參加複試的名單上報學校。
10月10日起 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進行複試。
10月17日前 公布複試綜合排名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部招辦。
10月22日 學校審定推薦名單,經主管校長批準公布。
生命科學學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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