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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上大内〔2024〕154号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将我院推薦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相關工作(簡稱“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1. 成立“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2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不少于5人),名單如下: 組 長:肖俊傑、陳付學 組 員:朱曉青、高海燕、趙婧、陳桂芳、魏豔、海棠、董海燕 2. 成立材料審核專家組(不少于5人),名單如下: 組 長:肖俊傑、陳付學 組 員:高海燕、趙婧、陳紅霞、張娟、蔣皆恢、秦臻 二、推免原則 1. 堅持優化調整,着力服務國家發展戰略,選拔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2. 堅持立德樹人,科學選拔和培養高素質人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建立科學遴選的評價體系,突出考察本科階段的學業表現,嚴格審定綜合評價加分指标。 3. 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各類學生權益。充分保障學生知情權和申訴渠道暢通。 4. 堅持嚴格管理,全力維護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規章制度、人員管理制度、回避制度,嚴格執行政策。 三、推免名額 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選拔推薦。 生物工程專業:推免名額12名,可推薦人數15名; 生物制藥專業:推免名額12名,可推薦人數15名; 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推免名額5名,可推薦人數6名;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推免名額3名,可推薦人數4名。 四、推免申請範圍及條件 1. 推免申請範圍:上海大學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錄取須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僑招生範圍,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 推免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心健康。 (2)追卓越、創一流,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系統掌握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專業實踐的能力和基礎,以及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潛質。不存在任何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等行為。 (3)本科階段學業成績作為推免生遴選的基礎指标,學業成績使用學生在相關課程獲得的首次成績,截至2023-2024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專業學業成績平均績點不低于3.00,且無重修後不及格的必修課程。 (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标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待遇。如學生提出申請推免資格,必須在學校規定的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或個人申請的時間節點前,提供定向省(區)同意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函件等相關文件。不能提供相關文件者,學校不接受推免申請。 五、推免遴選指标的設定與權重 1. 遴選指标的組成:遴選指标應包含學生學業綜合成績和體現學生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 (1)學業綜合成績指學生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即截至2023-2024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學生所修讀的所有本科課程首次獲得的平均成績績點(以學生成績大表為準),權重75%。 (2)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權重25%。 主要包括學生提供的入伍服兵役(30%)、志願服務(10%)、國際組織實習(5%)、科研成果(25%)、競賽成果(25%)、體育競賽成果(5%)等,學生應提供相關證明或成果。每一類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隻取最高一項。 2. 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科研成果、競賽成果等學術專長。按照“權威、可信、從緊”原則,根據學科特點制定科研創新成果、參賽獲獎等加分指标認定範圍、标準等要求。 科研創新成果一般應為學生本科階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發表的,或與指導教師聯合發表(限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學生與其親屬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則上不納入加分指标認定範圍。 參賽獲獎一般應為獨立參加或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内權威競賽(限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不低于國内賽事相關标準和要求)。競賽認定範圍為《上海大學本科生學科競賽指導目錄》(國家級及以上),并提高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的獲獎加分權重。 對于與指導教師聯合發表論文或參賽的,指導教師應出具推薦信,客觀陳述學生在聯合成果中所作的實際貢獻。學院組織提交科研創新成果、競賽獲獎的學生在一定範圍内進行公開答辯,答辯全程錄音錄像。材料審核專家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材料、公開答辯等情況,給出明确審核認定意見并簽字存檔。 六、推免工作程序 1. 學院向全體應屆本科畢業生發布學院2025年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2. 學生向學院領取《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附件二)和《申請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附件三),提出書面申請,并主動報備是否存在回避關系(附件四)。 3. 學生将成績大表(有教務部蓋章)、推薦表(有導師、輔導員簽署意見)、承諾書及各類加分的證明材料(包括已發表的論文、志願服務證明、獲獎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交至學院803辦公室(海棠老師處),學生遞交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9月12日(周四)下午17:00前。 4.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核實申請學生的材料,在廣泛聽取師生意見的基礎上,依據推薦條件确定拟推薦學生名單(按序排列),并在學院内張榜公示和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項加分及結果、回避關系标注等;9月15日前不公示拟推薦名單,公示時間不晚于9月19日16點,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時以書面形式向教務部報送“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推薦2025年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報告”,并附推薦名單彙總表(Excel文件電子版及其蓋章掃描版)及相關材料。 5. 9月20日後,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并審定當屆推免生名單;教務部公示當屆推免生名單。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七、時間節點 9月10日11:00前 公布學院推免工作實施辦法; 9月10日—9月12日17:00前 學院組織學生填報推薦表; 9月13日—9月14日 學院組織審核材料; 9月16日—9月18日 學院公示推薦結果; 9月19下午16:00前 推薦材料報送教務部; 9月20日後 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并審定當屆推免生名單;教務部公示當屆推免生名單,并将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八、其他 1. 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應主動報備是否存在回避關系。對未按規定報備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将取消其推免資格和錄取資格。 2. 如出現學生推免遴選綜合成績相同時,該專業的學科基礎理論課平均成績高者優先。 3. 如發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不能解決的争議,學生應在學校推免生名單公示結束前向學校提出申訴,最後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決定。 4. 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履行《申請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的承諾。學校不再将其列入畢業生就業推薦計劃,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學申請,不受理其放棄推免資格申請。 5. 對于未達到學校提出的大四學年學業成績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和本科畢業證書的推免生,推免拟錄取後至入學前觸犯法律或受到處分的,以及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存在考試作弊、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或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6. 申請攻讀本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請攻讀外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外校錄取或任何承諾均不獲承認。 7. 2025年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為準,任何個人的承諾均無效。 8. 上海大學2025年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院另行發文。 推免生推薦工作咨詢及意見反映電話: 工作咨詢聯系方式: 魏豔66132665-601,生命樓805;海棠66134207,生命樓803。 投訴及申訴聯系方式: 祁巍巍66135186,生命樓306。 附件1: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說明 附件2: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 附件3:申請上海大學2025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 附件4:申請推免資格學生回避關系報備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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