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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請信息

創建時間:  2008/05/16  張紅   浏覽次數: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2008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與港、澳、台科技合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征集指南
      為了鼓勵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圍繞本市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關鍵技術開展對外科技合作,通過共同研究開發破解技術難題。鼓勵本市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關注世界科技發展的前沿技術和領域,開展前瞻性和創新性的合作研究課題。鼓勵本市企業與國外大學、研究機構開展合作,提升企業研發能力。鼓勵本市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對外科技合作,提升對外合作交流的水平和能力。鼓勵吸引海外優秀科技專家來滬開展短期合作研究,加快提升本市科技創新能力和國際競争力,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2008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與港、澳、台科技合作項目、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征集指南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應與港、澳、台高校或研發機構,與國外高校或研發機構有實質性的合作,且其合作高校或研發機構具有相當的學術知名度。
  2、項目申請單位的港、澳、台合作夥伴或國際合作夥伴具備研發實力和承擔項目研發的條件,并雙方簽有合作協議或合同。
  3、申請者為優秀科技人才的應提供獲得省部級優秀科技人才獎勵的證明。
  4、海外優秀科技專家來滬進行短期合作研究(從一個月到一年不等)要有實質性研究内容,并有明确的階段性成果目标。短期合作研究項目由本市合作夥伴申請,申請者應提供合作專家近年來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研究成果複印件、申請單位聘用合同複印件、在市外國專家局備案證明、合作研究協議書複印件,以及申請單位引智匹配資金投入證明。
  5、以上項目申請的研究期限:2011.09.30,凡列入雙邊政府間國際合作計劃、國際大科學計劃以及上海市與其它地區政府間合作計劃的項目不在本類别征集範圍内。
  二、申請方式和要求:
  【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上海科技"網(www.stcsm.gov.cn),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後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後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多家單位聯合申請的課題,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并附上合作協議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傳到網上。
  3、課題責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員,同期參與承擔國家和上海市科研項目數不得超過三項。
  4、申請起始日期200859日,截止日期為2008529日。課題申報時需提交書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時網上提交。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2008522日至29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所有附件請單面複印,單獨裝訂,隻需一套與可行性方案一同遞交。
  書面材料報送地址:人民大道200802(200003),上海市科委國際合作處。聯系人:李晨浩,電話:23112519。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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