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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 号)、《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 年上海市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滬教考院社考〔2024〕9 号)、《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辦法》、《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組織領導 為确保2024年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生命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年度研究生複試工作進行全面領導、統籌和協調;成立生命科學學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監察工作小組,對複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 複試分數線及招生計劃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0710生物學、081703生物化工、0831生物醫學工程、083201食品科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0860生物與醫藥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如下:
注:最終錄取人數将根據學校下達計劃及複試情況可能會有微調; 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分數線https://gmis.shu.edu.cn/PHP/Pub/SS_Fengshuxian.php?Year=2024 三、 複試方式和内容 2024年生命科學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以線下複試方式進行,複試時間為2024年3月28日-3月30日,各學科專業複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注:具體筆試地點見郵件通知,面試地點見資格審查現場領取的正式複試通知。 複試以線下複試方式進行,由專業基礎能力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及外語能力三部分組成,總分300分。 1. 專業基礎能力筆試(100分),考查内容參考各學科專業招生簡章上複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2. 專業綜合面試(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綜合能力及其它綜合能力; 3. 外語能力(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綜合口語、聽力及專業外語能力等。 四、 拟錄取辦法 複試成績為專業基礎能力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及外語能力評分之和。複試成績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錄取。考生的最後成績根據以下公式進行統計: 最終成績 = 統考初試成績 * 50% +複試成績 * 50% 複試采取差額複試方式,錄取時按考生最終成績排序,按專業由高向低順序錄取。如果總成績相同,按複試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若複試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照英語、業務1、業務2、初試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 五、 複試工作流程 1. 考生根據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資格審查通知》(詳見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階段考生須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984.htm),在筆試考點(見郵件通知)進行資格審查材料。複試前仔細閱讀《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階段考試須知》,并下載打印《考生誠信複試承諾書》(詳見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階段考生須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984.htm)。 2. 資格審查現場領取《複試通知》。 3.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誠信複試承諾書》(手寫簽字),我校研招網自行下載; (2) 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 (3) 個人簡曆(中文版,限1頁)。 4. 3月28日起進行複試,分三天完成所有一志願考生的複試工作。 5. 複試工作完成後,拟錄取名單經核查和上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讨論審核後、上報到學校研究生院,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讨論審核後統一公示。(最終錄取情況以學校最終公示為準)。 6. 特别說明:所有考生複試當天持二代身份證從上大路99号校門刷卡進入。 六、 調劑信息 本學院生物化工、食品科學、生物與醫藥專業有少量調劑名額,考生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具體方案待學校和學院後續通知。 七、體檢 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1. 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近親屬參加本次複試的人員,不得參與複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2.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我院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複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 咨詢及申訴/監督 咨詢電話: 021 - 6613 2177 申訴和監督電話:021 - 6613 7940 申訴和舉報郵箱:lifesciences@oa.shu.edu.cn 通訊地址: 上海市寶山區南陳路333号上海大學東區生命科學學院806,郵編200444. 九、其它 1. 我校及學院以研招網信息平台、學校及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本辦法由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辦法》、《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24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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