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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創建時間:  2023/09/19  陸晨   浏覽次數: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以及《上海大學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上大内〔2023〕146号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将我院推薦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相關工作(簡稱“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1.成立生命科學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趙春華、陳付學

組 員:肖俊傑、朱曉青、袁曉君、高海燕、趙婧、魏豔、董海燕、陸晨

2.成立學術專長推免專家審核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趙春華、陳付學

組 員:肖俊傑、高海燕、趙婧、陳紅霞、張娟

二、推免原則

1. 堅持科學遴選,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優先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建設、重大科研任務攻關以及“雙一流”學科建設;重點支持國家急迫需要和長遠需求的項目、專業。

2. 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将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标,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3. 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将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學校推免生遴選指标體系,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标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标上限分值,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

4.加強綜合考核。既要加強對推免生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考查,也要加強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考核評價,引導學生樹立胸懷祖國、服務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堅守學術道德、嚴謹治學的成長成才理念。

三、推免名額

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選拔推薦。生物工程專業:推免名額11名,可推薦人數14名;生物制藥專業:推免名額6名,可推薦人數8名;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推免名額2名,可推薦人數3名。

四、推免申請範圍及條件

1. 推免申請範圍:上海大學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 推免申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優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受過學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紀律處分的學生,處分解除時間應早于2023年9月18日。

(3)追卓越、創一流,勤奮學習,刻苦鑽研,有較強的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

(4)學業成績優良,截至2022-2023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專業平均績點不低于3.00,且無不及格必修課程(注:經重修後合格,可認定為目前無不及格必修課程)。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标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待遇。

五、推免遴選指标的設定與權重

1. 遴選指标的組成:遴選指标應包含學生學業綜合成績和體現學生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

(1)學業綜合成績指學生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即截至2022-2023學年夏季學期結束,學生所修讀的所有本科課程的平均成績績點(以學生成績大表為準),權重75%。

(2)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權重25%。

主要包括學生提供的入伍服兵役(30%)、志願服務(10%)、國際組織實習(5%)、科研成果(25%)、競賽成果(25%)、體育競賽成果(5%)等,學生應提供相關證明或成果。每一類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隻取最高一項。

2. 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科研成果、競賽成果等學術專長。

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内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内賽事相關要求)。

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曆、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學院成立學術專長推免專家審核小組(專家審核小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内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确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如有需要可組織相關學生進行公開答辯,答辯全程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須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示。

六、推免工作程序

1. 學院向全體應屆本科畢業生發布學院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工作實施辦法,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2. 學生向學院領取《2024年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附件二)和《申請上海大學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附件三),提出書面申請。

3. 學生将成績大表(有教務部蓋章)、推薦表(有導師、輔導員簽署意見)、承諾書及各類加分的證明材料(包括已發表的論文、志願服務證明、獲獎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交至學院803辦公室(陸晨老師處),學生遞交材料截止時間: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7:00前。

4.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核實申請學生的材料,在廣泛聽取師生意見的基礎上,依據推薦條件确定拟推薦學生名單(按序排列),并在學院内張榜公示和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晚于9月23日,且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時以書面形式向教務部報送“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推薦2024年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報告”,并附推薦名單彙總表及相關材料。

5. 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院上報的材料,并在學校網站予以公示,最終确定推免生名單。

七、時間節點

9月19日 下午 公布學院推免工作實施辦法;

9月19日—9月20日17:00前 學院組織學生報名,填報推薦表;

9月20日—9月21日 學院組織審核材料;

9月22日—9月24日 學院公示推薦結果;

9月22下午16:00前 推薦材料報送教務部;

9月27日前 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并審定當屆推免生名單;教務部公示當屆推免生名單,并将名單上傳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八、其他

1. 如出現學生推免遴選綜合成績相同時,該專業的學科基礎理論課平均成績高者優先。

2. 如發生學院推免工作小組不能解決的争議,學生應在學校推免生名單公示結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争議雙方在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時陳述理由,最後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決定。

3. 欲攻讀本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本校不予接收;欲攻讀外校推免生的學生,沒有獲得上海大學推薦名額的,外校錄取或任何承諾均不獲承認。

4. 經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要履行《申請上海大學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的承諾。學校不再将其列入畢業生就業推薦計劃,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學的申請,不受理其放棄推免資格申請。

5. 2024年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為準,任何個人的承諾均無效。

6.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學校研究生院另行發文。


推免生推薦工作咨詢及意見反映電話:

工作咨詢聯系方式:魏豔66132665-601,生命樓805;陸晨66134207,生命樓803。

投訴及申訴聯系方式:陳桂芳66137037,生命樓526。


生命科學學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一:全面發展的相關項目指标說明

一、入伍服役

以武裝部制定的《關于2024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關條款的說明》為指導。

1.圓滿完成服兵役任務的,80分。

2.獲得連級表彰、嘉獎及榮譽稱号的,加5分,得85分。

3.獲得營級表彰、嘉獎及榮譽稱号的,加10分,得90分。

4.獲得團級及以上表彰、嘉獎及榮譽稱号或個人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得100分。

5.上述獎項取最高值,不累計。

6.學生需提供相應獲獎材料原件供核驗。


二、志願服務

以《上海大學2024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志願服務項目認定指導意見》為指導。

1.大學本科期間有參與志願服務經曆,服務時長不足20小時的,得80分;累計服務時長20小時及以上的,得90分。

2.獲得省市級及以上“優秀志願者”相關榮譽稱号的,加10分;獲得校級/區級“優秀志願者”相關榮譽稱号的,加5分。參與校内外疫情防控專項志願服務的,加5分。若有多項加分情況時,隻取最高一項,且不累計加分。

3.學生需提交志願服務材料原件,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

4.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時間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時。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實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該項所有加分。


三、國際組織實習

國際組織實習經曆的認定,以上海大學國際部制定的《上海大學本科生赴國際組織實習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國際部{2022}2号文件為指導。獲得認定得100分,未認定不得分。


四、科研成果

1.在SCI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論文,得100分;

2.在中文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核心)、EI、ISTP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論文,得60分;

3.上述成果取最高值,不累計;

4.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曆、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5.學生須提供相應發表的論文原件供核驗。


五、競賽成果

1.參與“挑戰杯”系列賽事、“互聯網+”系列賽事并獲獎,得分如下:

級别

獲獎等第

得分

全國

特等獎、一等獎

100分

二等獎

80分

三等獎

70分

2.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内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入選《2023全國普通高校大學生競賽分析報告》競賽目錄獲得最高等第獎項得分80分,其他等第依次遞減10分(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内賽事相關要求)。

3.上述成果取最高值,不累計;

4.學生須提供相應獲獎證書原件供核驗。


六、體育競賽成果

以體育學院制定的《上海大學2024年推薦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體育加分認定指導意見》為指導。

1.全國大學生錦标賽及分區賽1-3名加100分;

2.全國大學生錦标賽及分區賽4-6名加85分;

3.全國大學生錦标賽及分區賽7-8名加70分;

4.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前8名加100分;

5.全國學生運動會前6名加100分、7-8名加85分;

6.學生需提交秩序冊、成績冊等原始材料,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

7.成績認定時間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時止;

8.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實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該項所有加分。


附件二:上海大學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表

附件三:申請上海大學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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