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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創建時間:  2021/03/25  韋嘉勵   浏覽次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号)、《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号)、《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号)、《上海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中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實施。

二、組織和管理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負責本院調劑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調劑複試辦法的制定和具體實施,并對結果負責。

三、調劑辦法

1.調劑時間:2021年3月22日-4月10日

2.接收調劑專業:081703生物化工     086000生物與醫藥

3.接收調劑人數:081703生物化工5-10人;086000生物與醫藥17-30人

四、調劑要求和流程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院相關專業複試分數線。

(3)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内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我院不接收報考外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調劑。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6)我院與部分中科院長三角地區科研院所開展聯合培養項目,被該項目錄取的考生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進入我校相關專業,該項目不接受其他考生調劑,請未參加該項目的考生不要填報,以免耽誤考生調劑到其他院校。

2.調劑工作流程

我院接收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校調劑考生)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五、調劑複試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複試以網絡遠程複試方式進行,具體調劑複試安排及要求以學院郵件發送的複試通知為準。

網絡遠程複試注意事項請參見《2021年上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遠程網絡複試考生須知》。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1.調劑考生的資格審查要求請關注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

調劑生的資格審查材料通過郵件發送。收件郵箱:shuwyr@163.com或yangyt16@qq.com  郵件主題為:調劑生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材料以郵件附件形式發送,附件為一個壓縮包,壓縮包以“考生姓名+拟調劑的專業”命名。

2.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兩門課程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别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院不承擔責任。

六、調劑錄取

調劑錄取工作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進行。拟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七、收費

上海大學各專業收費标準,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信息查詢欄下的收費公示。

八、其他

我校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研招網信息平台、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上海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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